杜品璋,男,汽车工程系16汽车电子技术专业1班学生,学号:33091403024;
王 凯,男,材料工程系16级轧钢工程技术班学生,学号:30051502007。
经查以上两名学生自2018年3月3日开学至今,都未正常返校,也未参加任何教育教学活动,辅导员多次与学生本人及父母联系未果。学生拒不到校报到,家长也表示不能约束孩子继续上学,但也不能到校办理相关退学手续,不配合学院要求寄送相关申请退学的资料。
为严肃学校学籍管理,按照《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学籍”;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第四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等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杜品璋、王凯同学退学处理。
自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学生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学院网站上公告,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从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申诉。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