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和发展、繁荣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需要,河北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县(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条件者,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
2.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青年专项课题的申报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 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选题要求
选题范围原则上以《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指南》为依据,亦可由申报者根据十八大新精神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自行选题。亦可由申报者根据十八大新精神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自行选题。
三、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
1.资助经费重点课题
2.自筹经费重点课题
(二)立项课题(全部为自筹经费课题)
(三)青年专项课题
1.资助经费青年专项课题
2.自筹经费青年专项课题
四、注意事项
1.由于评审时自筹经费课题与资助经费课题将分类进行,故申报时必须明确经费类别。申报自筹经费课题的,“申请经费”一栏不填,出资单位或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经费保障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2.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
3.成果形式限专著、译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立项:最终成果为编著或一般性译作的;一般性的工作研究;以编写丛书为目的的。
4.申报人须使用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样的规范的《申请•评审书》,不够时可加页。《申请•评审书》不得自行改制。
五、其他
每项申报课题须报送《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各4份(原件1份,复印件3份)(活页“课题论证部分”请单独装订,论证活页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资料。)
高职研究所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学院申报截止日期为2014年 6月 3日(周二)。请各有关部门以部门为单位集体上报,并将汇总表(序号、部门、负责人、课题名称、课题组成员、单位、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结题时间、成果形式、联系电话、备注)、电子稿发送至:gyzjs2012@163.com
申报材料请送至:南院办公楼308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唐振华 电话:85231381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4年5月6日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