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新涛,男,智能制造系2008级数控技术专业学生,考生号:08130431151316;
贺姣,女,智能制造系2011级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生,考生号:11511108160219;
王启龙,男,智能制造系2014级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生,考生号:14130405110349;
宋慈,女,建筑工程系2012级工程管理类专业学生,考生号:12130181110402;
杨佳,女,建筑工程系2014级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专业学生,考生号:14130728150466;
刘朝政,男,宣钢分院2014级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生,考生号:14138101151290;
经查,姜新涛于2008年新生报到时未报到但学信网进行了学籍注册,目前一直处于暂缓注册状态;贺姣于2012年9月因出国办理休学;王启龙于2015年3月因社会实践办理休学;宋慈于2013年3月因不适应大学生活办理休学;杨佳于2015年9月因病办理休学;刘朝政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0月办理了休学;以上同学办理休学后一直未按学院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因联系方式变更无法通知学生及家长(或联系上学生拒绝到校办理)到校办理退学手续。
为严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根据《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期。两年制可休1年,三年制可休2年。”;第四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时向所在系提出复学申请,经学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复查不合格或开学10日内未请假办理复学手续的,取消复学资格”;第四十七条:“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可予退学”等相关规定,拟给予姜新涛、贺姣等六名同学退学处理。
自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学生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学院网站上公告,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从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申诉。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处
2020年4月27日